9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针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事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我区日前围绕警示教育、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整治、责任追究、复工验收等方面出台六项硬举措,全链条强化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安全不复工”的底线。
按照要求,事故警示教育将分级开展。发生一般事故的,由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涉事企业及辖区同类型企业召开现场警示会;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全区相关行业领域警示会,通过还原事故经过、揭示深层原因,引导企业深刻反思、补齐短板。
在安全培训环节,事故企业须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开展覆盖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全员培训,并组织严格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分级开展跟踪测试和随机抽查,不合格人员及时调整岗位。我区鼓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考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和班组负责人考取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在风险管控方面,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牵头开展全流程、全系统风险辨识,完善管控清单,管理人员履职评估结果直接挂钩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
隐患排查整治则要求企业全覆盖自查,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对企业自查遗漏的重大隐患,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
在责任追究环节,属地应急部门坚持“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属地政府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行刑纪衔接机制和“一案双罚”“一案双查”措施,及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对事故企业开展警示约谈,涉国企同步约谈上级公司,依规调整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复工复产验收作为最后一道关口,各级应急部门将按分级监管要求严格把关,达不到条件的责令持续整改,管理团队履职能力评估不达标须调整人员。较大以上事故矿井复工前须进行智能化改造。事故企业复产3个月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需自治区复核的企业,须经市级初审后报自治区复核通过方可复产。
据悉,此次出台的六项举措覆盖了事故企业从停工到复工的全过程,既有对企业的刚性约束,也有对监管部门的履职要求,旨在倒逼企业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避免“带病复工”“冒险复产”现象发生。(记者 王婧雅)
